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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新规---异地离婚新规定。

发布者:卫魁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727人看过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外地人在上海离婚手续?异地离婚手续如何预约?

 

20235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上海被列入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范围。

 

在《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正式实施前,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法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回到一方的户籍地民政局办理。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出台后:

一、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根据《批复》的规定,今后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就不需要再回一方户籍地民政局了,可以在一方实际居住地办理。但需要办理“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的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如果你们双方的户籍都不在上海,那么就不能在上海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国务院决定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录。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同时,如果你们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回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不太方便,还可以通过上海法院办理调解离婚,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调解书和离婚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且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比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更有法律保障。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而管辖的关键,看被告。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所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所述,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在上海有经常居住地,或特殊情况下原告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上海实际居住1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向上海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预约?

目前,上海市民政微信公众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支付宝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任一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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