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审查规则
标签:标的物 交付 风险负担
裁判要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货物转移证明》既非法定的物权凭证,亦不符合合同约定,故难以认定为出卖人完成了交付义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并未转移。
26.出卖方在履约过程中提高商品价格行为是否正当和合理的认定规则
标签:价格 合理 正当
裁判要旨:出卖方在履约过程中提高商品价格行为是否正当、合理,不仅要考察当事人之间的实际履约行为以判断其真实意思,还要结合该特定历史时期相关商品的市场行情这一背景事实来加以判断。国内市场的钢材价格在2003年度持续上涨,为国内钢铁行业所周知,这也是本案出卖人不断提高钢材价格的真实原因。虽然双方当事人曾确认过“随市场定价”的原则,但出卖人出具给买受人的明细单上包含报价且买受人并未对此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应当以明细单记载的单价及数量来确定标的物价款。物价部门对标的物价款的鉴定系按照当时市场的平均价格制作,不能真实反映出卖人所供钢材的价格。
27.法定抵销权的处理规则
标签:抵销权 债权 抗辩
裁判要旨:诉讼抵销是一种诉讼的防御方法,是抵销权这一民事权利在诉讼中的自然延伸,目的是对抗主债权(被动债权),使抵销债权(主动债权)与主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予以消灭。如果当事人在另一诉讼中已经对抵销抗辩进行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法院也进行了实质审理,则法院对抵销抗辩的认定具有既判力,当事人不能就抵销抗辩的事由再行起诉,法院也不应当再予以受理。
28.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作为认定实际交易价格直接证据的认定
标签:增值税 抵扣 货物价格
裁判要旨: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购买方接受销售方开具的载明价格与合同价格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交税收征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应当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认定实际交易价格的直接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合同价格。
29.增值税发票本身不能单独作为买卖合同出卖人已经履行交货义务的依据
标签:增值税发票 交货义务
裁判要旨: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经营活动中从事商事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记载该专用发票开具方应纳税额和受票方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主要是税务机关计算税金和抵税的重要依据。增值税发票本身不能单独作为买卖合同出卖人已经履行交货义务的依据,出卖人仍然要提供其他送货凭证证明其已经履行了标的物交付义务。
30.合同变更的认定
标签:合同变更 证据链
裁判要旨:虽不能提交协商变更的书面证据,但若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间接证据已能形成证据链,达到了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能够证明当事人已经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法院应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