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明孟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8日 125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X在手机贴吧里面看到一条信息:“有想上岸的,我帮你上岸”。于是被告XX给他留言“是什么路子”。后那个人就留言让我加他微信。加他微信之后,就以安排工作、负责一路食宿费为由,将其诱骗至云南的边境,后在边境的一宾馆内胁迫被告人张XX吞毒,吞毒后运毒时途径检查站被查获,查获后经称量毒品净重420余克。
接受家属委托后,辩护人及时会见了张X,认为本案符合特殊自首的条件,于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最终自首被认定。
开庭审理中,自首情节也得到了法院认定,给与了其在法定15年以下的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1万元。
通过该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刑事被告人的家属,一定要尽快帮其委托律师,由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不懂法律,加之身陷囹圄,急需律师的帮助,最大限度的争取对其有利的方面。不过,本案的不足之处,是由于胁迫的证据难以取证,最终未被认定,但这恰好告诉我们,作为家属,我们的家人,有时犯下错误,并不代表本质很坏,有时他为了家庭也是身不由己。如果这个时候,家人再不伸出援手,那么,对他的伤害也许远超法律对其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