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何明孟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5日 24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原告的亲属,在学车期间,购买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险,后在外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找保险公司正常理赔,保险公司以必须发生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指定的学习培训场地学习驶期间,或在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机动车驾资格考试场地或考试路面参加驾驶技术考试的期间才赔偿,否则不属于保险范围。当事人不服,通过朋友找到了我,最终,我和团队成员通过研判,觉得应该起诉。最终,虽然该事故发生之时非学车时间,也不在学车场地或且已经考取了(尚未发放)。但我方始终坚持,保险公司并未尽告知义务,我方当事人并不知情上述免责事宜,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不应生效,而事故发生于保险的有效期内,且驾驶证尚未发放等为由据法力争,最终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后保险不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通过该案例,本律师认为,首先律师必须充分的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其次好多案件未诉前结果未定,但一定要敢于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