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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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抵押担保经济犯罪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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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放弃社保的用人单位责任

发布者:陈宇峰律师|时间:2019年10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187人看过

劳动法领域是我国地方法色彩最浓厚的领域,有着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许多规定差别之大,甚至是南辕北辙,因此有必要时时总结,不断的提升专业问题的专业解决。这里说一个许多朋友关心的话题,即员工主动放弃社保,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后果。

北京做法【社保的法定性、强制性】:员工主动放弃社保的,员工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广东做法【社保的法定性强制性,但兼顾灵活性】: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但应先给予企业改正补缴社保的合理时间。

浙江做法【社保的法定性强制性,但尊重诚信】: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主张经济补偿。

上海做法【优先考虑用人单位的诚信】:应首先认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

江苏做法【诚信是最优先原则】: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主张经济补偿。

由此可见,各个地方面临这一命题时,都必须权衡社保的刚性和双方的诚信问题。到底把哪一个放在更重要的位置,那就是有关部门不同的考量了,国家政策优先、市场游戏规则优先亦或是其他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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