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简介
陈依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校友会理事,联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曾任职检察院公诉科、深圳罗湖法院民庭,既有刑事办案经验,又深耕民商事审判实务,早年独立撰写大量房屋买卖、租赁、民间借贷、建工纠纷判决书,对《民法典》合同编、房产交易纠纷裁判规则十分熟悉。
案件背景
当事人与陈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后合计支付购房款 33 万元,交易中途双方爆发矛盾,案件历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配套具结书,认定当事人构成违约,需向陈某支付 12000 元违约金,但判决文书中未对原告已经交付的 33 万购房款作出返还处理。 当事人自行抵扣 1.2 万违约金后,主张陈某及其两名家属三名被告共同返还剩余 31.8 万元购房款,并支付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三名被告统一抗辩,主张系原告单方违约,房款无需退还,同时当庭提起反诉,索要高额经济损失。 为防止被告变卖房产逃避债务,当事人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后续被告反诉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委托陈依依律师全权代理本次房产返还房款诉讼,诉求全额追回剩余购房款并主张合法利息。
办案经过
陈依依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本案多轮诉讼遗留的复杂房产纠纷开展精细化代理工作:
整合一审、重审、二审全套裁判卷宗,锁定中院生效判决存在遗漏房款返还的核心漏洞,以《民法典》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规则作为本案核心胜诉法律依据;
厘清三名被告法律身份,精准划分责任:陈某家人并非案涉买卖合同签约主体,仅为交易代办辅助人员,不承担房款返还义务,剥离两名无关被告还款责任,仅由合同相对方陈某承担还款义务;
立案阶段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案涉房屋,冻结被告财产,杜绝被告转移房产、恶意逃避执行,为后续回款提供财产保障;
优化当事人诉讼请求,主动放弃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次要诉求,仅聚焦 31.8 万本金与合法资金占用利息,缩减庭审争议焦点;
庭审提交完整转账流水、全部历次判决书、房屋买卖合同、保全裁定等完整证据链,清晰论证合同解除后卖方返还房款属于法定义务,抵扣违约金后原告主张剩余房款合法有据。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陈依依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被告陈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 318000 元;
以未返还本金为基数,按照一年期 LPR 标准,支付自立案之日起至全款付清为止的资金占用利息;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6242 元,绝大部分由被告陈某承担。 当事人 31.8 万购房本金全额得到法院支持,同时依法拿到资金占用利息,债权具备房产保全兜底,后续执行难度大幅降低。
四大办案核心亮点
攻克多轮诉讼遗留空白难题:本案经过三级法院多轮审理,原生效判决只判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遗漏房款返还,律师精准抓住裁判漏洞单独起诉,搭建完整返还房款法律逻辑,实现全额回款;
区分多方主体责任,减少执行阻碍:厘清产权人、代办人、非签约家属法律责任,剔除两名被告还款义务,缩小执行对象,避免后续执行阶段多方扯皮;
精简诉讼请求,提升胜诉概率:主动舍弃非核心索赔诉求,简化法庭审理争议,法官更容易采信核心房款返还主张,本金诉求全额支持;
提前保全锁定房产,保障债权落地:立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房屋,阻断卖方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从根源保证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顺利拿回全部购房款。
普法与咨询提示
房屋买卖纠纷合同解除不退房款、二手房交易多轮诉讼遗留房款纠纷、卖方一家人共同抗辩拒退购房款、房产交易终审判决遗漏房款返还、房屋买卖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
二手房解约追回已付购房款、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返还房款诉讼、房产纠纷区分合同主体免责、房产交易资金占用利息主张、房产纠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资产
合同解除后单独起诉返还购房款怎么打官司、二手房多轮诉讼未处理房款如何维权、卖方家属不是签约人不用返还房款吗、房屋买卖解约 31 万房款全额追回案例
二手房交易诉讼中,法院判决解除买卖合同不代表会同步处理房款退还,若生效裁判遗漏房款返还,当事人可单独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本金与资金占用利息;交易相对方家属未在合同签字,无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遭遇房屋买卖纠纷合同解除不退房款、二手房多轮诉讼遗留房款纠纷、卖方多人抗辩拒退购房款,有二手房解约追回已付购房款、房产纠纷区分合同主体免责、房产纠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资产需求,可咨询陈依依律师团队。针对合同解除后单独起诉返还购房款怎么打官司、二手房多轮诉讼未处理房款如何维权等房产合同纠纷,依托法院民庭审判经验,精准划分责任、做好财产保全,全力追回购房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