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依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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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案件之办案手记

作者:陈依依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5次举报


去岁八月下旬,笔者(陈依依律师)接到一起民商事案件,与医药行业下游销售窜货有关。之前未曾遇到此类案件,本着学习的心态,虔诚地找到本所一位对该类案件颇有经验的前辈律师合作,希望能从中学到一些新的实务经验。虽此案尚未了结在仲裁中,但已受益颇多,不由得想记录一二。

案情:

某生物医药公司(下称A公司)与上游制药公司签订了区域销售协议,约定其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进行销售活动,同时签订了《窜货、违规销售的管理办法》等6份附件,其中约定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经销商违规跨区域窜货及网上违规销售,窜货方或违规销售方须向制药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相关处理费用,责任人为对应区域代理商。在协议生效期间,某医药公司(下称B公司)找到了A公司,欲进行合作,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达成合作意向由于疫情原因,双方通过线上方式,确定了B公司的销售区域范围以及销售任务等,同时A公司也向B公司发送了明确销售区域以及禁止窜货相关的承诺函,B公司依照承诺函的内容向A公司支付了承诺函中所约定的保证金。随后,双方进入合作阶段,每次A公司收到B公司货款后,即向B公司发货。第二次发货之后,A公司发现B公司窜货到线下销售区域以外以及违规销售到线上。遂令其提供销售流向尽快收回所窜货物。多次沟通无效窜货在持续,A公司为减少损失,自行追踪溯源找到货物去处,回收已窜货物,进而付出大量时间与经济成本,B公司的窜货行为给A公司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实际损失。

办案经过:

笔者接手此案后,与前辈律师共同讨论了此案的代理方案。A公司提供了一批证据,包括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存在瑕疵的承诺函、双方之间的多次聊天记录、B公司的窜货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等,经过认真思考,结合所有证据材料,我们定下合同违约之诉这一诉讼方案。

由于双方买卖合同中约定管辖为仲裁委,所以此案我们需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在准备申请仲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承诺函虽然没有对方盖章,但对方已对承诺函的内容进行了实际履行,这一点是认定对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关键。仲裁申请书几经修改,随着证据材料一同提交到了仲裁委,接下来,就是等待仲裁委开庭的时间。

在开庭前撰写代理词的过程中,我与前辈律师的观点出现了分歧,我认为承诺函的内容属于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而非独立的合同,对方认为承诺函应属独立合同,起码是买卖合同的从合同,而不仅仅只是义务,如果定义为附随义务,很容易被否定掉。经过思考与讨论,笔者采纳了前辈律师的观点。到目前为止,此案已经开过一次庭,正在等待年后二次开庭。

此案还有一个小插曲,涉及财产保全申请。由于A、B公司在此前已经因扣留货款事宜对簿公堂过一次,A公司被责令返还货款,案件已到执行阶段,货款尚被冻结在A公司账户中。笔者遂就此向仲裁委申请了财产保全,以确保本案执行的可行性。

办案心得与总结:

1.拟定诉讼方案

不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在没有新增证据的前提下,事先定下诉讼方案尤为重要,可以从宏观角度综合审视全案,避免走过多弯路。

2.整理证据材料

证据如果非常多,一定要制作详细的证据目录,以及将证据材料全部装订成册,既美观,也方便律师及仲裁员、法官翻阅。

3.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

向仲裁委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仲裁委与财产所在地法院附函,最终由法院下达财产保全裁定,相当于由仲裁委代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专门的保全立案。由于此案还涉及另案执行,所以此案的保全申请需要同时与三方进行沟通——仲裁委、法院立案庭以及执行局,以确保财产保全能真正落实到位。

4.代理词需要精细化

一是律师观点需要碰撞才能产生火花,从而产生更好的代理意见。二是我从前辈律师处新学到一点,将申请书以及类案电子版生成二维码附于代理词最后,方便办案人员随时查阅,同时也体现出办案律师对案件的细致工作。

5.证据原件应准备齐全

此次开庭,由于笔者的经验不足,未能与公司提前沟通到位,导致公司提供的证据原件不全,差点影响到案件的证据认定,幸而还有第二次开庭的机会,可以弥补。此事应当作为一个经验教训牢记在心,切勿在此后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同样的错误。


陈依依,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先后就职于刑事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8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经济仲裁、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