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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情人转账妻子能要回吗?

发布者: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分类:法律顾问 |682人看过


  案例:刘某和马某是一对夫妻。后刘某和张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刘某和张某彼此间多次手机转账红包合计180000余元。妻子发现后,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某和张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其返还财产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法律解析:该赠与行为无效,理由如下:

  1.该赠与行为违反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应认定赠与合同无效。

  2.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共同财产平等处分权。夫妻共同财产是基干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3.树立优良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对于背叛夫妻关系的行为法律不能予以鼓励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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