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 离婚时,我们名下有个人独资企业,双方都想继续经营,法院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司法解释,这种情况法院会通过竞价方式处理。
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5条规定:
1.一方主张经营:评估后,取得方补偿另一方。
2.双方均主张经营: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方补偿另一方。
3.双方均不愿经营:依法解散清算。
二、 竞价怎么进行?
法院组织双方公开出价,出价高者取得企业所有权,并按最终出价为标准计算补偿款(如出价100万,则补偿另一方50万)。
三、 本案借鉴
伍某和王某均主张经营权,法院组织竞价。王某出价20万,伍某出价10万,最终王某取得企业,支付伍某10万元补偿款。
四、 给您的建议
1.提前了解企业价值,设定竞价上限。
2.竞价时理性,避免冲动。
3.如双方都不想要,可申请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