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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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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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所涉赠与(第三者)的财物,能主张返还吗?如何主张?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1145人看过

    有配偶者赠与或者约定赠与第三者财物,赠与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配偶一方以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主张返还的,可以支持。

    配偶一方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主张返还赠与财物的,应当认定赠与行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赠与财物应当全部返还。

    赠与行为被认定无效后返还的赠与财物应为赠与当时的标的物,如果赠与的是房屋、车辆等实物,应当返还实物。如果实物因灭失、转让等原因导致无法返还的,可以参照实物灭失、转让时的市场价格或者转让对价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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