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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上海市虹口区合同诈骗案,侦查机关主动撤回起诉意见

发布者:王振同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30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3年2月间,王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侦查人员自河北带至上海,即将被采取强制措施。王某某家属在焦急之下联系到了本律师,希望能够委托我作为辩护人介入本案。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以电话会议方式向王某某的几位家属详细沟通了解了本案案情,并重点了解了王某某所具有的适宜取保候审的情节。辩护人了解到,本案案发原因系受害人花费十余万元委托王某某办证,但王某某并未成功办证。后因王某某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住院治疗,无法正常处理公司事务,受害人多次要求退费无果选择报警,进而形成了刑事案件。辩护人根据案情判断王某某不应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其患有严重疾病,适宜被决定取保候审。并且本案时间紧迫,需要立即介入案件为王某某申请取保候审,以免王某某被决定拘留导致其疾病加重。

因此辩护人先向王某某家属讲解了刑事案件的流程及作为家属需要做的工作,分析了本案以后的发展方向,阐明了制定的辩护方案,安抚了家属的焦急情绪。然后辩护人预估了侦查人员回到办案地点的时间,及时赶至虹口区某派出所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辩护人从本案王某某可能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即使构成犯罪也情节轻微金额较小,适宜被决定取保候审,王某某身患重病不适宜羁押等多方面与侦查人员深入沟通并递交了王某某相关病例材料。辩护人的意见得到了侦查人员的认可,王某某于次日被决定取保候审。

王某某被决定取保候审之后,其家属决定继续委托辩护人为其争取不起诉。辩护人在本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发现本案存在较多疑点,证明王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证据不足。遂决定坚持为王某某进行无罪辩护。辩护人从本案王某某不构成犯罪,身患严重疾病无受审能力等角度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并递交了多份辩护意见。并且辩护人协同家属积极与受害人就赔偿谅解问题进行协商,最终以本金的60%的比例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谅解。经辩护人的多次努力,虹口区检察院与侦查机关进行了协商,侦查机关决定撤回起诉意见。后侦查人员决定解除对王某某的取保候审并退还了保证金,本案无罪辩护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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