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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8)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11个入库参考案例!【最高判例指引】

作者:张显争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9日分类:转载文章浏览:963次举报

(2025-9-28)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11个入库参考案例!

最高判例指导性案例2025年09月29日 08:53 浙江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本文仅供交流学习,侵删。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8日


6个“刑事”入库参考案例

1、牛某忠等三人盗掘古墓葬案

——盗掘古墓葬罪中“多次盗掘”的认定

入库编号:2025-05-1-323-001 / 刑事 /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 高平市人民法院 / 2023.01.31 / (2022)晋0581刑初41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9.28

裁判要旨

审理盗掘古墓葬犯罪案件,应特别注意对加重处罚量刑情节的审查与判断。行为人在短期内连续盗掘多处古墓葬的,不能仅以被盗古墓葬的数量和实施犯罪的间隔时间机械认定盗掘的次数,而应结合行为人的犯罪意图,重点查明实施犯罪的时空特征和被盗古墓葬之间的关联关系。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短期内连续盗掘同一墓葬区内多座具有相同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的,宜认定为一次盗掘,而非多次盗掘。

2、张甲等人非法经营案

——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中营利为目的的认定

入库编号:2025-03-1-169-003 / 刑事 / 非法经营罪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2.10.11 / (2022)沪0117刑初245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9.25

裁判要旨

以营利为目的是非法经营罪的主观要件之一。营利目的意味着行为人有意图通过非法经营获取一定利益回报之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在非法经营中最终获利,以及营利是否达到预期等,不影响主观上营利目的的认定。

3、林某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为他人解封QQ号行为的性质认定

入库编号:2025-04-1-207-002 / 刑事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2022.08.23 / (2022)闽0426刑初165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9.25

裁判要旨

非法获取他人身份证号码、头像照片、3D人脸动态图等公民个人信息,为他人解封QQ号,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4、莫某运输毒品案

——运输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

入库编号:2025-06-1-356-003 / 刑事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1.11.30 / (2021)桂刑终40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9.25

裁判要旨

运输毒品案件中,对于行为人主观故意中的“明知”的认定,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行为人采用高度隐蔽方式携带、运输物品,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从所运物品中查获毒品后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无证据证明其确属被蒙骗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运输,依法以运输毒品罪论处。

5、尹某林诈骗案

——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入库编号:2025-04-1-222-003 / 刑事 / 诈骗罪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20 / (2019)沪02刑终116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9.25

裁判要旨

1. 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具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身份。对保险诈骗罪中的“受益人”应作与保险法上的“受益人”一致的解释。被告人没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身份,不能成为保险诈骗罪的正犯。

2. 保险诈骗案件中,无身份者单独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的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

6、黄某走私普通货物案

——以假冒边民互市方式进口货物的性质认定

入库编号:2025-06-1-085-001 / 刑事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9 / (2021)桂刑终17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9.25

裁判要旨

明知不符合边民互市贸易政策,仍将应当按一般贸易方式缴税进口的普通货物“化整为零”,伪报贸易性质,假借边民互市贸易之名委托他人报关入境,偷逃应缴税款,符合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

2个“民事”入库参考案例

7、段某鹏诉高某辉委托合同纠纷案

——非法请托人要求返还“请托费”的正当性审查

入库编号:2025-08-2-119-001 / 民事 / 委托合同纠纷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17 / (2022)冀01民终1271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9.28

裁判要旨

保险消费者退保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合法维权。受托人收取“请托费”,企图通过非正常途径帮助保险消费者达到全额退款目的的行为,扰乱了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云南某坤磷化工有限公司诉中国某银行上海某支行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案

——持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未行使票据权利,依法对受有额外利益的行为人享有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入库编号:2025-08-2-345-001 / 民事 /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 / 上海金融法院 / 2019.03.25 / (2019)沪74民终203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5.09.27

裁判要旨

1. 票据行为系无因行为,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是根据票据记载的内容确定,持票行为本身就表明了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合法性,持票人就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举证责任,除非票据债务人能够提供证据,初步证明持票人系非法或恶意取得票据。

2. 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是一种具有填补性的补偿权,持票人因故未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行使票据权利,基于民事权利和利益的平衡,可以依法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等取得额外利益的行为人返还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此为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

1个“国家赔偿”入库参考案例

9、某思公司申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违法采取执行措施赔偿案

——在公证债权文书被判不予执行之前,法院已依法实施的执行行为不属于错误执行

入库编号:2025-15-4-270-002 / 国家赔偿 / 错误执行赔偿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04 / (2023)京01委赔1号 / 委赔 / 入库日期:2025.09.25

裁判要旨

执行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该生效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执行法院在该文书被撤销、变更前已依法实施的执行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错误执行行为。被执行人据此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个“执行”入库参考案例

10、重庆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某信路桥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案

——涉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完毕的执行行为异议审查中,可以对和解协议内容及其履行情况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实质性审查

入库编号:2025-17-5-201-005 / 执行 / 执行异议案件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2023.03.01 / (2023)渝0108执异8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5.09.27

裁判要旨

涉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完毕的执行行为异议审查中,人民法院可以对和解协议内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条文理解有争议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等对于民事合同解释的相关规定作出认定。

11、湖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湖支行与毛某执行监督案

——抵押权人自愿解除部分抵押物的抵押权,不影响其对剩余抵押物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入库编号:2025-17-5-203-002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30 / (2022)鄂执监22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5.09.24

裁判要旨

抵押权人自愿解除部分抵押物的抵押权,不影响其对剩余抵押物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变现未果后,如抵押权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抵押物以抵偿债务,执行法院不得将抵押物另行抵偿给其他普通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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