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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单位无需支付!(颠覆认知)

2020年06月12日 | 发布者:石祖新 | 点击:47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情回放】2015年1月12日,“斯有理”公司(化名)与外籍员工“钱中书”(化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职务为总经理,月薪32,677元。另约定,“任何一方有权根据相关

【案情回放】


2015112日,“斯有理”公司(化名)与外籍员工“钱中书”(化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职务为总经理,月薪32,677元。另约定,“任何一方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等(第16条),“本合同中所称‘法律法规’若无特别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第20条第1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第20条第2款),“合同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国家和或上海市就《劳动合同法》有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本合同和附件应根据前述规范性文件变更”(第20条第4款)。“斯有理”公司为“钱中书”办理了2014710日至2015630日的外国人就业证,后有效期延至2017630日。


2017614日,“斯有理”公司发给“钱中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有“因劳动合同及就业证到期原因”,“斯有理”公司决定从2017630日起终止与“钱中书”的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201776日,“钱中书”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斯有理”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1,692.50元。

 

仲裁裁决:到期终止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违法!

 

“斯有理”公司不服该裁决,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  审】

“斯有理”公司诉称:双方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未作约定,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钱中书”辩称:双方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未作约定,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故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审判决: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作约定的,不予支持!

 

【裁判理由】


结合外国人就业证所载延期信息及“钱中书”的陈述等,认定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应于2017630日到期。在劳动合同和就业证均到期的情况下,“斯有理”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对终止劳动合同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劳动合同第20条等条文未作明确约定。在无具体约定的情况下,“钱中书”要求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缺乏依据。现“斯有理”公司要求不支付“钱中书”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8,536元,予以支持。

 

“钱中书”不服,外国人也是劳动者凭啥就不能主张?遂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  审】


钱中书诉称:双方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未作约定,但外国人依法就业,也应是中国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应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故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斯有理”公司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钱中书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二审判决:外国人咋能跟中国人一个待遇呢,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鉴于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原审法院认定钱中书要求斯有理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缺乏依据,并无不当。综上所述,钱中书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话石说】


歪果仁(外国人)不能跟中国人一个待遇!这样的判决是不是颠覆了您的传统认知?在中国的很多市场领域,我们早已习惯了给予歪果仁以国民甚至超国民待遇。而现在,在劳动就业市场,歪果仁不能享受国民待遇,很来劲是不?正如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说的“现在的中国,早已不是1840年的中国”,从情感上的朴素认知和判断,这样的判决如何不让咱们的民族自豪感、国家自信心瞬间燃爆。

 

而司法裁判讲的法律而非情感。从法律上,上海浦东法院、上海一中院不支持的依据是什么呢?两审法院均没有进行释法说理(也许是觉得这事太简单了,大家都懂的道理就不用再瞎掰扯、浪费功夫……)。一审法院的理由是“双方未约定,所以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言下之意,外国人不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律。但一审法院最后却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了判决(吊诡吧)。而二审法院更简单粗暴,直接来一句“无约定不支持”。您是不是会觉得这二审法官其实也挺好当的?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知道了,原来歪果仁在咱中国的地面上就业,跟咱中国人可不是一个待遇。

 

讲到这,咋回事您也看明白了,故事似乎可以结束。然并卵,记住上面的结论,还有更热闹的故事再次颠覆您的认知。

 

咱们明天继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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