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简介:
李女士年事已高且丈夫去世多年,在丈夫去世后她购买一套商品房,现在她想把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唯一的女儿名下,问怎么处理会比较省钱?房屋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到契税、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针对李女士的情况可以通两种形式进行处理:一种形式是通过赠与将该房屋过户给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需要交纳契税(房屋总价款x 3%)和印花税(房屋总价款x0.05%),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另一种形式是通过二手房买卖形式将房屋过户给女儿,这种情况下需要交纳契税(房屋总价款x1.5%或1%)、营业税(满五年免征,不满五年房屋总价款x5%)、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的免征,不满五唯一的差额x20%)。
2.律师说法:
本案中李女士选择哪种方式过户要看房屋的情况,对于购买超过五年的房子,转卖时免征营业税,如果这套房又是家里唯一房产,不但免营业税,还免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五年以内的房子还是选择赠与过户比较合适。李女士在办理过户时可以咨询一下房产管理部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女儿。本案涉及的法律:税法及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