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颖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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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群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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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的注意事项,小心被骗了!

发布者:王俊颖律师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468人看过


1.案例分析:

 事先说好无中介费 事后收费花样多    个人房源、精品单间,无线WiFi,每月2200元……这样的房屋出租广告大家经常见到。一个多月前,事主张女士(化名)从网上看到了一条位于太阳宫地区圣馨家园小区的租房信息后,感觉价格合适,便联系了广告上的预留电话,约定看房时间。几天后,一名自称房东的王某带着张女士看了房子,但没有谈妥。王某将张女士介绍给马某,马某带领张女士来到新纪家园小区,张女士感觉价位和地理位置都很合适,没有多想,便与马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房屋租金和押金。然而,没过多久,马某以缴纳物业管理费、网费和卫生费为由,向张女士多要了1000余元。没过几天,张女士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张女士租的房子是他帮忙介绍的,还需要再缴纳3000元中介服务费。然而,看房时马某并未提及中介服务费。张女士拒绝后,遭到了马某及同伙多次催缴和言语威胁。

 针对类似案件,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专案组兵分多路对案发地及周边小区开展大范围摸排走访,查找嫌疑人暂住地,摸清犯罪活动规律,固定案件证据。经大量工作,专案组成功将马某等人犯罪团伙成员抓获,至此案件告破。经审查,嫌疑人马某等人对冒充房东出租房屋,强行向租客索要服务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马某供述,他们日常在太阳宫圣馨家园小区、新纪家园小区一带活动。作案前,王某等人负责找房源,以租房为由联系真正的房东租下房子。然后马某等人,负责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并冒充房东带着租客们看房,看房前称没有中介费,签订租房合同,收取房屋租金和押金后,再要求租客缴纳物业费、取暖费等各种名目款项,不交则以言语或暴力相威胁。上述嫌疑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律师说法:

租房要签正规合同 收费条款要明晰

一、租房时要找正规房屋经纪公司,正规公司通常是免费看房,在事前收取看房费和信息费的多为黑中介,且其着装较为不正规,公司通常没有办公地点或是在临时的出租房内;

二、租房时要仔细查验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信息,没有房产证的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确认后再谈租房事宜,谨防假冒房东进行诈骗的行为;

三、租房时一定要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特别是对租赁期限、租金给付、修缮责任、签订转租、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等条款,要清晰、明确地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做到白纸黑字有凭有据;

四、在缴费方式上,要注意正规中介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将款项汇款到对公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

五、遇到强迫交易等涉嫌违法犯罪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积极向警方提供证据信息,切实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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