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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朋友,赠与是否有效?

发布者:王俊颖律师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483人看过

小群和小益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群未经小益同意,擅自将二人婚后购买的一件收藏品赠与他的朋友。


小益获悉后,要求对方返还该收藏品,但遭到拒绝


而小群更是认为,该收藏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所赠与的财产中有一半归他所有。


即便他无权处分对方所有的一半,但有权处分自己名下的一半,该赠与应属于部分无效,他的朋友有权取的收藏品的一半所有权

那小群的这种观点是否正确,该赠与到底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仅严重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有违公平原则。


其次,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在共同共有关系之下,未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有财产,应属无效


所以,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应认定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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