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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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非法采矿罪量刑规定

发布者:虞庄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1268人看过

虞庄,义乌律师,联系方式:15669539699,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刑法第343条第一款【非法采矿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⑴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⑵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

⑶受到行政责令后拒不停止开采的;

⑷因非法采矿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采矿的;

⑸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⑴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价值50万元以上的;

⑵非法获利25万元以上的;

⑶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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