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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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备留证据及常见抗辩理由分析

发布者:徐杨琴律师|时间:2019年11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333人看过


摘要:  现实中会发生很多货款纠纷事宜,一般情况是货物供应商根据合同或采购商的订货单,按照采购商的订货要求支付货物,月结30天或60天。但采购方收取货物后,不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货款纠纷产生。发生系类纠纷,

   现实中会发生很多货款纠纷事宜,一般情况是货物供应商根据合同或采购商的订货单,按照采购商的订货要求支付货物,月结30天或60天。但采购方收取货物后,不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货款纠纷产生。发生系类纠纷,供货方要保留好合同及订单原件及送货签单原件以备诉讼。通常采购方的抗辩理由是货品质量有问题、订单签收人已经离职对订单真实性无法确认、用以前的货款谎称已经支付涉案货款等。

   这类案件供货方的胜诉关键是能够提供完整的证据锁链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求采购方提供质量司法鉴定书。

   如果出现电子对账单、电子订货单等,一定在合同或订货单上约定双方可以通过邮件等订货,可以通过邮件每月核账,并把邮件固定并明确在合同中。只要符合前述条件,一般情况下,供货方主张的货款本息都会被支持。本律师目前代理的所有供货方索要货款的案件全部胜诉,就是应为提供的证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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