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楠律师
王俊楠律师
浙江-杭州专职律师执业9年
执业年限9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8:00-20:00)

咨询我
08:00-20:00

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王俊楠律师时间:2025年12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1次举报
2025-12-09

1.劳动合同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3.试用期约定是否合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义务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王俊楠,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劳动纠纷、工伤赔偿,有法律咨询可以电话咨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 执业单位: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0********0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公司法
浙江万高律师事务所
1330120********03 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