颉风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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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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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家庭暴力

发布者:颉风霞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5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1.案情回顾

樊某与包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按照传统习俗举办了婚礼,后于2014年4月16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3月4日生育婚生子(包小某1)、2014年4月3日生育婚生女(包小某2),婚后,因樊某与包某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包某对樊某实施严重、频繁的家庭暴力,樊某于2016年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至今,2019年樊某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判决

(一)准予樊某与包某离婚;

(二)包小某1、包小某2由包某抚养,抚养费由包某自行承担。

(二)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 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二)律师观点

综合分析: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负担的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本案中,樊某与包某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后又分居一年以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婚后,包某1、包某2与包某一起共同生活,经征得孩子的意见后,包某1、包某2愿意跟随包某一起生活,并考虑到随意更改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故:包某1、包某2由包某抚养更为适宜。

颉风霞,甘肃云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兰州孝老协会法律维权专委会委员、兰州市妇联法律维权志愿者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兰州
  • 执业单位:甘肃云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120********5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知识产权、网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