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天的温州之行终于结束了。72小时内颇多奇趣,足堪一记。5月11日,我驱车岳阳中院开庭,路上小董来电,其高中同学涉嫌电信诈骗,案件已移送温州市龙湾区法院,急需委托辩护人。晚上又得知法院确定开庭日期为5月14日。小邓在电话沟通中犹豫不决,最终晚上十点左右与我建立委托。
5月12日,从武汉天河机场飞往温州龙湾机场已是下午两点,下飞机就被小巴带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好在我7日内刚检测,可以免检。下午三点即赴法院阅卷,被告知都是网上电子阅卷。但我注册不了,无法阅卷。遂与小邓到咖啡馆先了解案情。晚七点,赴温州六和律所,与章律师(小邓前期委托的温州当地律师)沟通案情,顺便从他处阅卷。案卷四卷,二小时阅毕。与章律师初步分工,他做罪轻辩护,我则拟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检察院量刑建议为一年八个月。小邓颇为沮丧,在认罪认罚与无罪辩护之间摇摆不定。通过阅卷与类案检索,我们初步判定无罪辩护几无空间且风险太大(小邓也早在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5月13日,晨起即联系被害人公司的执行董事卢总。九点带小邓及其哥哥面见卢总。一直谈到下午两点,才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并请求法院适用缓刑。旋即致电法官,被告知不能保证是否判缓,正值严打电信诈骗时期,判缓较难,依然忐忑。赴章律师处,交流工作进展情况,辩护策略依然不变。约章律师晚饭,他因周末教徒聚会日宣讲,需稍作准备,且近日学校教学任务繁重(章律师是兼职律师),婉拒。下午五点左右,赶赴法院,递交委托手续与所函,并申请阅卷。书记员抱卷而来,玩笑说湖北来的我们怕,边拍照边与其交谈,从言谈话锋之间感觉缓刑有望。遂决定调整辩护策略,不做变更罪名之辩,而改做罪轻辩护。晚饭后,与小邓等做庭审预演。完成辩护词初稿已是凌晨。
5月14日,凌晨五点即起,修改辩护词。八点多与小邓等人驱车到法院。庭前,提交谅解书,与叶检察官探讨案件定性与量刑问题,并出示浙江省公检法4月24刚联合发布的答复意见,并提出在校大学生、疫情防控等因素,建议缓刑,获得检察官理解,当庭修改量刑建议,对同案三被告人均建议缓刑。休庭后,经过半小时等待,法院当庭宣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小邓度过了人生中最漫长的三十分钟!
三天来,劳心劳力,每日睡眠不足四小时,且受蚊虫叮咬之苦,如今如释重负,可谓功不唐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