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增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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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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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主张150万元,经律师代理,法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34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委托人拖欠银行贷款,后李某于2017822日(即本案原告)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共计150万元整,后李某于201810月份起诉委托人称该笔款项系借款,要求偿还借款150万元及利息,委托人称本案系合作,款项并非借款,而是投资合作的款项,后本案经代理,开庭时律师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涉案款项并非借款而系合作款项,经法庭质证、辩论等环节,经多次开庭法庭调查,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驳回对方诉讼请求,我方胜诉

案件结果

本案经代理,我方胜诉,为委托人争取权益150万元整。

律师建议

律师建议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交易过程中,尽量留下相应的证据,以便将来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应对。若发生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律师确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且不要心存侥幸,认为案件简单,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有转账记录等证据,但是并不简单,因此在遇到案件的时候,建议大家一定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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