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增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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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新岛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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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主张150万元,经律师代理,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我方胜诉

发布者:薛增洁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100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委托人拖欠银行贷款,后李某于2017822日(即本案原告)代为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共计150万元整,后李某于201810月份起诉委托人称该笔款项系借款,要求偿还借款150万元及利息,委托人称本案系合作,款项并非借款,而是投资合作的款项,后本案经代理,开庭时律师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涉案款项并非借款而系合作款项,经法庭质证、辩论等环节,经多次开庭法庭调查,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驳回对方诉讼请求,后对方上诉处理,经多次开庭调查,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我方胜诉

案件结果

本案经代理,多次开庭,经一审、二审庭审,我方胜诉,为委托人争取权益150万元整。

律师建议

律师建议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交易过程中,尽量留下相应的证据,以便将来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应对。若发生纠纷,建议及时咨询律师确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办理案件最忌讳半斤八两,该案件很多当事人理所当然的认为很简单,原告一定能赢,但事实并非如此,本案经过多次开庭,最终原告败诉。因此在遇到案件时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不要过于自信。

且不要心存侥幸,认为案件简单,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有转账记录等证据,但是并不简单,因此在遇到案件的时候,建议大家一定第一时间咨询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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