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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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开车挂倒正欲上车的哥哥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8日|分类:交通事故 |503人看过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9日下午,59岁的秦师傅准备驾车带其哥哥老秦外出办事。秦师傅坐上驾驶座后,以为哥哥已经上车,随即将车发动。却不知老秦尚未上车,车辆向前行驶,将仍在路边的老秦挂倒。随后,老秦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右膝前皮肤擦挫伤,老秦进行了内固定手术,住院治疗19天,出院后医嘱休息3个月。经交警部门认定,秦师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老秦不负责任。老秦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另查明,该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此次交通事故在保险期间内。

   在赔偿问题上,老秦与弟弟及保险公司无法达成一致。随后,老秦向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同意协商解决。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支付老秦各项损失共计80502元,秦师傅支付老秦鉴定费800元。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介绍,此案的争论焦点在于老秦是坐上车后被甩下受伤还是在车外被撞受伤,两种情况保险公司赔付的额度不同。对此,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张云之律师介绍,如果老秦是在车内被甩下受伤,则其属于车内乘客,是座位险的赔付范围,该险种赔付额一般为1到2万。如果老秦是在车外被撞倒,则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最高可以赔付到12万。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秦师傅和老秦两人都坚持老秦没有上车,并且保险公司也同意调解,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摘自湖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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