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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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铁哥们今朝同坐牢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155人看过

案情回放:

小奎、小峰、小旭同是河北来平谷打工的孩子,今年都刚满十八岁,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一直没有找到正式的工作。小奎比小峰、小旭年长,人又有主意,小峰和小旭渐渐地有点怕这位“大哥”,事事顺从。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三人租房、吃饭又要花销,小奎开始寻找生活的门路,他提出去抢钱,认为这种途径来钱快,小峰、小旭犹豫了一下也答应了。后三人在电影院门口抢劫了二名男子,共得款5000余元。后小奎用其中的2000余元在给自己买了一部二手的笔记本电脑,剩下的钱只给小峰、小旭充了个手机费,其余的全据为己有了。渐渐地,小峰、小旭对小奎这位“大哥”的不仗义产生了不满,一起商量投奔新“大哥”小杨,并请求小杨派人教训一下小奎,把自己应得的钱抢回来。后小杨派了三个人在小峰的带领下,找到了小奎,一顿拳脚之后将小奎的笔记本电脑及剩下的1600元全抢了回来。后来小奎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陈述了其抢劫所得钱又被抢走的事实,后来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小峰、小旭、小杨等人全部抓获。

昔日好友在狱中再度重逢,小奎做梦也没想到是自己的兄弟将自己抢劫。但是小峰、小旭也没有想到自己除了和小奎一起构成一起普通抢劫罪外,还因抢劫笔记本电脑和现金构成了更为严重的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最终小奎被平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而小峰、小旭等人均被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

法官讲法:

十年,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意味着什么,十年里能发生太多太多美好的事情,何况是对一个十八岁的孩子,大好的时光将在铁窗中度过,出来后将如何面对自己的父母和亲人?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在青少年犯罪中“哥们义气”现象十分严重,很多青少年常常以自己有几个“铁哥们儿”而为荣,他们也会为了“铁哥们儿”而讲所谓的义气。他们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友谊。有些同学为了“哥们儿义气”却不惜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地甚至是违法犯罪。

我要提醒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的学生:友谊是建立在互相理解和互相帮助的基础之上的,也需要义气。但是,这种义气是讲原则的,如果不辩是非地“为朋友两胁插刀”,甚至不顾后果,不负责任地去迎合朋友的不正当的要求,这不是真正的朋友,更谈不上真正的义气,到头来,只是害人害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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