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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大婴儿遭遇不负责医注射疫苗后17小时丧命

发布者:宋家兴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935人看过

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肖军(化名)夫妇自孩子出生以来带孩子到卫生院接种了各类疫苗。谁料,正是其中的一剂脊髓灰质炎疫苗,仅仅接种17小时后,两个月大的孩子就因此命丧卫生院。

年后,肖军的儿子正好满两个月大了,夫妻俩带着孩子来镇上的卫生院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医生填写接种记录后,只是简单向肖军夫妇说明了服用方法,并嘱咐半小时内不要喂奶,然后交给夫妻俩一颗糖丸,让其回家自己喂服孩子。

回家后,夫妻俩遵照被告医生教的方法于喂服,两小时后喂奶。晚上十点以后每次喂奶小孩均出现呕吐现象且不见好转。到第二天凌晨孩子开始呕吐出现黄色液体,肖军夫妇立即赶到被告医院找接种医生,接种医生过来查看并询问情况后说,这是正常现象,一般不用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的,为消除二原告疑虑还拿出预防接种的资料翻给他们看,上面写有关于接种后个别人有轻度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等记载。

孩子在医院期间也发生呕吐,也是黄色液体,接种医生只是用纸擦拭嘴角黄水,叮嘱回家喂点白开水注意观察便可。于是夫妻俩回到家中,隔一段时间给孩子喂温开水。这样从早上一直持续到晚上,孩子还是呕吐不止,黄色液体也更粘稠。夫妻俩感觉不对劲,半夜12左右多次打被告医院电话均无人接听,遂慌忙租车赶往县人民医院实施抢救,然而为时已晚,抢救不到1小时,县医院宣布孩子临床死亡。

悲痛万分的肖军夫妻认为镇卫生院对孩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是医生敷衍了事,孩子不可能没命。与卫生院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为了给无辜的孩子讨个说法,肖军夫妇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宋家兴律师和吴超文律师,委托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宋律师和吴律师认为,卫生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应该尽到相应的诊疗注意法律义务而没有尽到。没有在专业接种医生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预防接种医疗行为,在受种者发生可能的接种反应或明显的其他不适反应后(呕吐出黄色液体),不收治入院检查诊断,却误导以正常反应,严重延误了孩子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最终导致孩子不治而亡的悲剧。卫生院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差旅食宿费。

两位律师还提醒各位年轻的爸爸妈妈,尽量选择医疗条件好的医院给孩子看病或接种疫苗。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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