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杨志成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有偿代购不属于倒卖行为

发布者:北京杨志成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1日|分类:私人律师 |807人看过

郭某的非法倒卖车船票一案,由于在2012年之后全国开始实名制购买,在实名制购票机会均等的前提下,旅客为了图求方便而委托他人代为购票,仅仅是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而己。而且,大部分委托他人代购车票的旅客对代购行为并不排斥甚至乐于接受。部分购票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有偿委托代购行为,不属于倒卖行为。最终在审查阶段,检察院认真听取了律师辩护意见,情节显著轻微,做不起诉决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