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本案中,原告楚某向被告某儿童摄影工作室充值预付款1099元用以购买其子女的摄影服务,双方之间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实际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后因经营不善等各种原因,导致被告闭店不再经营,原告办理的预付摄影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其剩余1099元尚未使用。
原告以消费过程中保留的较为完整的消费记录及消费票证为据,在与被告沟通无果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认定本案为服务合同关系,虽案涉金额较小,但依据原告提供的消费佐证及与被告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将1099元预存摄影费用全额返还,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法官提醒,事后救济均不如事先防范。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之前,要理性消费、拒绝不必要的超前消费、谨慎把关商家的经营能力(如营业执照年限、企业年报、舆论报道、注册资本、商家声誉等)。
在办理预付卡时,尽量签订书面协议,仔细阅读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不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以防遇到纠纷后出现责任不清的问题,对于霸王条款勇于说“不”。
在支付预付款项时,核对好收款方名称是否与经营者名称一致。付款之后,留存好与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
近年来,提前缴费、预缴充值等“预付式消费”日渐兴起,经营者以办卡享折扣、充值送好礼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额外优惠,吸引消费者以整存零取方式享受到更多服务。经营者采取这种经营方式,可以长期锁定一定规模的固定消费人群,尽快收回前期投入,因此这种消费方式受到了许多经营者的极力推广。但这种消费方式,需要消费者前期投入资金,导致消费行为被长期“捆绑”,消费者因此承担了办卡容易退款难、预付钱款打水漂、加盟商店无法使用等合同履行风险与隐患。
预付式消费的实质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不管是服务合同关系,还是买卖合同关系,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很多时候消费者对于此类小额充值选择不再追究,这既直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消费市场的规范。本案的妥善解决,对于规范预付消费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有着积极意义。
转自:山东高法 2025年03月11日 来源:烟台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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