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林某和方某曾经是情侣关系,在2019年,两人同居期间,一起投资经营养猪场。其中,女方方某出资4万元。
2020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分手时男方林某写下欠条,欠条上写明:“因为双方恋爱期间共同投资猪场等生产经营,现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继续下去,林某自愿为方某购买2020年-2024年的社会养老保险,每年计8000元作为补偿归还款,共计欠款4万元。此款于每年的11月25日至30日给付方某”。
2024年,女方方某在医院查出身体有疾病,需要钱进行治疗,但男方林某一直拒绝履行欠条约定,所以方某把林某起诉到平乐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欠款4万元。
法院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情况。
方某认为,同居期间自己与林某共同投资经营猪场,在两人分手时,由于猪场亏损,所以林某写下欠条作为对自己出资的还款和亏损的补偿。之后林某没能按照欠条偿还款项,所以自己诉请法院,要求林某按照欠条所写的内容,偿还自己40000元。
而林某认为,当初两人分手时,自己是为了双方能够好聚好散,所以才写下欠条。当初投资经营猪场,投资的风险,应该由两人一起承担。现在双方都已经各自组成家庭,自己没有义务再去帮方某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因双方对林某是否应该按照欠条履行义务产生争议,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赠与等相关法条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诚信原则劝导阿林要遵守约定履行义务。
法官说法
什么是转化型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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