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的疑惑:明明办了娱乐室的营业执照,怎么好好的游戏机室,转眼就成了赌场?
要解答这个疑问,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2024 年 1 月,张三伙同李四、王五(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在玉林某电玩馆内摆放了 18 台赌博游戏机。这些游戏机共计 31 个机座,均具备荧屏计分、退分等赌博功能。期间,张三主要负责拉客和售卖游戏机币,每天能获利 400 元至 600 元,累计非法获利达 2 万元。最终,法院认定三人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很多人不清楚界限在哪里?其实关键就在于游戏机是否具备赌博功能。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且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的方式兑换现金、有价证券的,组织这类赌博活动的,就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 “开设赌场” 行为。
《刑法》明确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美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