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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载玻璃倾倒致人死亡 司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31次举报
运载玻璃倾倒致人死亡 司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斌
  货车司机何某受雇运输钢化玻璃,在此过程中玻璃倾倒砸向车厢中的作业人员舒某,致其死亡,何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该案,上诉人何某在二审审理期间表示服从原审判决,撤回上诉。

  何某将其货车挂靠于其他公司在北京从事货物运输工作,其于2017年6月初通过网络接到一份运输钢化玻璃的订单,共十五块玻璃,长宽均为1.6米。何某及其雇主在装载钢化玻璃时,并没有在货车车厢内设置专业设施进行固定,而是让舒某和王某二人站在车厢内分别扶着玻璃以使其牢固。当何某驾驶货车至朝阳区朝阳路某路口时,车内运输的玻璃倾倒,将车厢内的舒某砸倒,致其当场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何某驾驶货运机动车附载作业人员时,车厢内未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何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何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故对何某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何某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何某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认为,上诉人何某在二审审理期间表示服从原判,申请撤回上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