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马俊哲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81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因车堵店门发生斗殴致人伤 男子获刑七个月

作者:马俊哲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5次举报
因车堵店门发生斗殴致人伤 男子获刑七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黄淑丽)  一名男子与朋友前往饭店用餐,发现他人车辆堵在饭店门前,遂与人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将他人打成轻伤二级。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日晚17时,被告人刘某与朋友曾某、朱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进贤县某饭店准备吃饭,因陈某用车堵在了饭店门口而发生口角纠纷,后被告人刘某及曾某、朱某三人将陈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7年2月13日,被告人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刘某已赔偿被害人陈某损失42000元,取得谅解。被告人刘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伤情达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从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马俊哲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广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