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5日讯作为倒插门女婿,离婚落到被逼净身出户的下场,是张先生始料未及的,但他心有不甘,希望据理力争,得到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籍贯江苏的张先生入赘武汉15年,因为常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慢慢生疏冷淡,他想结束这有名无实的婚姻,但妻子的要求让他很为难:净身出户,还必须无条件带走俩小孩!
张先生显然不答应,他说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在外打拼,尽管没有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但挣来的钱几乎全寄回家,让孩子们衣食无忧。何况家里盖新楼房时,他也出了大力气,虽然房产证是署名为岳父,但自己应该有份儿。另外,房屋面临拆迁,有望得到两套还建房和30万补偿款,怎能就此净身出户呢?
哪些情况下入赘女婿才有可能净身出户?
稍懂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上门女婿离婚,拥有平等的分割财产权,任何人不得肆意剥夺。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才有可能净身出户呢?
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者利益,往往可以多分;另外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无论是物质赔偿还是精神赔偿,分割财产时都能获得一定优胜权。
也就是说,如果协议离婚中,入赘女婿自愿或答应净身出户,法律并不干涉。在诉讼离婚中,男女双方签署协议,以其他权益作为交换条件,约定男方净身出户,只要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同样视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调解时,男方自动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主张,则有可能净身出户。
由此不难看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权益;只要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入赘女婿没有自动放弃财产权,净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为零。当然,如果离婚时入赘女婿稀里糊涂选择净身出户,事后得知法律规定反悔了,除非女方存在隐藏或者转移财产等法定情形,否则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胜算的把握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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