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
作者:山东马家强律师
201x年x月x日,xxxx与我产生纠纷,继而将我打成轻伤。行为发生后,xxx的家人非常重视,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依法支付了4.5万元赔偿款。考虑到xxx的态度非常诚恳并且家庭也不富裕,在这种情况下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xxx的故意伤害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但他的家人也因此十分痛苦,现在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并不希望继续造就新的悲剧,愿意原谅他。
因此,我对xxx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xxx的刑事责任,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谅解书》,请求公安机关给予xxx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本案予以撤案处理。
此致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
受害者:xxx
201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