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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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牧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暴力犯罪工程建筑抵押担保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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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这样做

发布者:郜红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549人看过


  案情

2013年4月至2013年5月,马某向吴某供应货物,期间吴某拖欠马某货款24000余元,经过马某多次催要,吴某拒不支付货款。无奈马某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015年6月,马某委托郜律师处理该纠纷的诉讼,接受委托后,律师及时向法院进行了立案,2015年7月,法院下发判决,判令吴某支付马某货款。但吴某在收到判决书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马某再次委托郜律师代理执行阶段的事宜,接收委托后,律师及时查询了吴某名下的财产,并向执行法院提供了线索,执行法院多次要求吴某履行判决义务,但吴某依然我行我素,在吴某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况下,2016年12月,律师经委托人同意以被告人吴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吴某及时向马某支付了货款及利息,并获得了马某的谅解,最终吴某被判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获得马某谅解,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释法

   1、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哪些行为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①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如殴打、捆绑、拘禁、围攻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命令停止侵害仍不停止侵害而故意为之等等。或者是对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不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②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③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3、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支招:四招教你搞定“老赖”!

一是完善移送侦查与自诉的衔接。

要求执行法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涉嫌拒执罪的执行案件,并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向申请执行人通报。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是提供自诉立案支持

在执行过程中强调相关案件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固定,申请执行人自行控告或提起自诉时,应及时向执行法院查阅、复制执行案卷材料的便利,并要求提供执行情况说明。

三是协助补充调取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构成拒执罪的,自诉人应及时补充证据材料,无法收集的可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申请法院及时调取案件证据材料。

四是实行信息共享机制

在拒执罪案件审理期间,原执行案件依法继续执行,执行部门和审理部门之间应相互移送、通报和解协议、执行担保、履行完毕等材料与信息。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控制拒执案件被告人的,亦应及时向审理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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