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凤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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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提前约定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发布者:康凤艳律师|时间:2019年06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489人看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已经明确用人单位应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因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作出了限制。赔偿损失的属性是补偿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该属性决定了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不能事先约定损失的金额或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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