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经过:2022年4月份,小红和小明经过一年的交往,确认彼此之间的感情,小明转账至小红名下11万元彩礼,按照村里习俗举办婚礼酒席,并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双方均是二婚,且小红还带有一个孩子,但是并未影响双方的感情,生活顺意、和谐美满。但随着小红前夫发生变故,原本由前夫抚养的孩子,不得已也需要有小红抚养后,双方渐渐有了矛盾,而矛盾的本因虽然是因为小红需要抚养两个孩子,但是小明也并无大的意见,只因想着自己还没有孩子,渴望有个自己的孩子,但小红并不同意。就此,矛盾越来越大。直至2023年1月底,二人彻底分开。而分开后小明找中间人与小红商量返还彩礼的问题,小红几番拒绝返还。几经考虑,小明决定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案件委托
小明找到我之后,将案件情况及想法告知。本人即准备案件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底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经与法院联系,保全结果为全额保全。法院通知于2024年7月底开庭。开庭时现场与法官沟通案情及庭前就该院关于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裁判的一般意见和做法,以及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想法,最终调解成功,对方当庭支付61000元彩礼。就此,案结事了。
三、律师建议
举办酒席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但并未领取结婚证。由此产生要求返还材料等费用的,属于婚约财产纠纷。就此类案件,首先在确定案件当事人的问题上,可以根据彩礼的接收者来确定,如果是女方父母接收的彩礼,可同时将女方父母一并起诉。其次,最好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后面执行及有利于调解。再次,在准备案件证据时也需要将各项费用的证据及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进行明确,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