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明律师 09:00-21:59
徐秀明律师
西安刑事辩护律师_西安建筑工程律师_西安交通事故律师_西安医疗纠纷律师_徐秀明律师
1372043668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装饰装修工程欠款近330万,律师如何帮实际施工人追回273万?

发布者:徐秀明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29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本案为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涉及“某项目”的工程款结算问题。原告张三(化名)(实际施工人)承包了由被告乌鲁木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分包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完工后,双方于2020年5月20日签订《补充协议》,确认A公司尚欠张三(化名)工程款共计3,269,800元。

其中:

- 第一笔款项:1,258,910元,约定分期支付;

- 第二笔款项:2,210,890元,约定通过张三(化名)入股某公司的方式抵销。

然而,A公司未按约付款,张三(化名)遂委托北京市鑫诺(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徐秀明律师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及其授权代表人李四(化名)共同支付欠款及利息。

被告辩称部分款项已支付、部分已通过股权抵销,并主张李四(化名)系职务行为,不应承担个人责任。

二、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

1. 李四(化名)不承担责任:其在《补充协议》中签署为“授权代表人”,属职务行为,A公司为债务人。

2. 第一笔款项尚欠521,938.34元(已扣除转让给第三人的20万元、已付款29万元、代付社保工资等24.6万元)。

3. 第二笔款项2,210,890元未实际抵销:股权转让未履行,仍属有效债权。

4. 利息部分支持:第一笔利息自2022年1月1日起算,第二笔利息自起诉日(2024年12月30日)起算。

最终判决:

- A公司支付张三(化名)工程款 2,732,828.34元;

- 支付相应利息(分段计算);

- 驳回对李四(化名)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心得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装饰装修工程欠款纠纷,涉及工程结算、债务抵销、职务行为认定、利息起算等多个专业问题。徐秀明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1. 精准锁定债务人:尽管李四(化名)在协议中签字,但徐律师仍主张A公司为债务人,同时保留追究李四(化名)个人责任的可能性,最终法院虽未支持个人责任,但整体债权未受影响。

2. 有效抗辩被告的“已付款”主张:针对被告提出的多笔代付款、手机抵款、他人代付等,徐律师通过举证、质证,成功剔除了大量无证据支持的付款主张,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债权金额。

3. 成功否定“股权抵债”的履行效力:被告主张第二笔款项已通过股权转让抵销,徐律师指出协议未约定股权比例、未实际履行,法院最终采纳该观点,认定该笔债务仍应清偿。

4. 合理计算利息,争取最大权益:徐律师代为明确利息起算时间和计算标准,法院在合法范围内予以支持,体现出律师在细节上的专业把控。

四、律师建议

- 装饰装修工程实际施工人应保留完整结算凭证,避免被“代付款”“股权抵债”等方式稀释债权。

- 签订补充协议时,明确债务人身份、履行方式、违约责任,避免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混同。

- 遇到工程款拖欠,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尤其在证据组织、利息计算、诉讼策略等方面,律师的专业判断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本案中,徐秀明律师以其扎实的合同法功底和丰富的工程纠纷经验,帮助当事人在复杂事实中厘清法律关系,最终赢得近274万元工程款判决,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不可替代的价值。


徐秀明律师 已认证
  • 北京市鑫诺(西安)律师事务所
    • 13720436680
    • 北京市鑫诺(西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9年 (优于96.9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次 (优于87.9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5.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408分 (优于97.3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0篇 (优于97.21%的律师)

    版权所有:徐秀明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4062 昨日访问量:12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