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明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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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自书遗嘱

作者:贾明惠律师时间:2020年09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6次举报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法律规定体现在现行的《继承法》第17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遗嘱的全部内容均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也不能用电脑打印的形式,遗嘱人必须用笔把自己的真实意思记录下来。如果遗嘱中有内容不是遗嘱人亲笔所写,将是一份无效的自书遗嘱。

第二,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所签的名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的姓名一致。不能用按手印代替签名。如果遗嘱是多页,虽然法律没有强制每页都需要签名,但是本律师建议最好每页都签名。

第三,遗嘱应由遗嘱人注明年月日,年月日缺一不可,比如不能只写年月,不写日。

第四,自书遗嘱,最好不要有增删,涂改。

第五,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贾明惠律师,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141138039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