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臻律师

  • 执业资质:1330620**********

  • 执业机构: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我国金融法体系改革的要点

发布者:谭臻律师|时间:2019年02月18日|分类:金融证券 |664人看过

金融法律体系是规范金融活动的法规和尺度,是使金融活动能够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面对竞争急剧加深的金融行业,中国需要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并有所作为就必须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及时与WTO规则相对接以适应各国快速的金融改革浪潮。

金融法律体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扩充的过程,中国也是一样,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比较单一的体系到后来改革开放后逐步出台的规范金融、货币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性逐渐明朗。从1995年3月18日起陆续颁布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担保法》等到1998年底颁布的《证券法》,中国的金融法律体系逐渐形成。但相比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法律体系,中国的金融法体系既不全面,也不成熟,这主要体现在金融法律法规过于笼统,部分法律条文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没有与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金融执法部门遇到问题界定不清,众多金融服务领域立法仍处于空白,缺乏相应的规制。具体而言,保险领域,银行业领域,票据期货领域,融资租赁领域等金融服务领域均存在诸多问题,不断加强金融立法,尤其是从现有金融法律体系出发,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法体系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中国金融业法律体系改革,必须与入世规则相适应,顺势而为,紧跟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的趋势。入世后,中国的金融服务市场扩大了开放,逐渐融入了国际竞争的行列,根据中国政府承诺的开放顺序,国外金融机构,尤其是经营性的金融机构将逐渐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逐渐向内地扩散,经营范围也将逐渐扩大到人民币,债券,国内结算等,开放程度的加深呼吁着我国金融法律体系改革要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具体来讲,改革可以从立、改、废、创四个层面展开,例如:1、加快出台规范外资金融机构的立法,对其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资产实力、违法处理等必要事项作出规定,在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同时为外国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提供法律依据。2、加紧制定期货、信托、外汇、证券等立法及细则,有效改变金融市场重要的法律缺位及一些重要的金融活动无法可依的窘境。3、加快股指期货领域和金融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创新,为新兴金融服务领域注入活力。

中国金融业应加快立法改革,以适应我国金融行业改革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面临着巨大的改革商机,而改革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一是巨额的不良资产处理问题,二是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造问题。为了解决这两大难题,要求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在这场金融改革中不时提供法律上的改革依据和制度保障,以使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顺利进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中国金融业的法律体系以改革,应当适应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随着我国加入WTO,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已经展开,而金融作为经济的第一推动力功不可没,由此,金融改革需要稳步推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中国经济的发展。对此,就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适应经济发展的金融法律体系。例如:外汇管理法,防范金融犯罪法等。这些规则的制定,直接服务于经济,因此法律的制定、实施,须从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出发,要具有超前性,可操作性,使金融法律体系能更好地服务于金融业,使金融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

新一轮的经济发展浪潮汹涌来袭,中国经济要想在这股浪潮下崭露头角,就需要勇于革新,金融业作为中国经济的有力助推器,更需要顺势而为,特别是中国的金融法律体系,为了给金融改革保驾护航,金融法律体系的制定与完善需要奋勇当先,充当排头兵。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