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一例前列腺手术后发生肺栓塞致死案例。
某某因前列腺癌早期于被告医院进行微创手术。术后第3天即出现胸闷、气短等症状,被告未予特殊处理。术后第4日出院后症状加重,再次入院后进行造影检查发现肺栓塞,最终救治无效死亡。
接到本案后,通过认真分析病历,发现患者生前有很严重的大隐静脉曲张疾病,且被告医院对此情况知晓,同时术前D二聚体明显高于正常,被告医院未对患者的血液高凝状态进行正确评估和术前准备导致患者有发生进一步血栓性疾病的可能性。另外,术后被告医院使用了超量的凝血酶等静脉药物,再度加重了血液的高凝状态,直接促发了肺栓塞的发生。
诉讼中通过司法鉴定明确和肯定了被告医院的救治过错,使得患者亲属获得赔偿。
外科手术后发生肺栓塞是在术前知情同意书中基本都会涉及的告知内容,但不意味着医院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在发生损害结果时就一定能够免责。对于高龄患者,尤其是有血栓性疾病病史以及血液高凝状态时,进行手术要谨防栓塞的可能性,尽到合理选择手术时机和救治的义务。
张晓莉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