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 根据《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
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验房参照标准】
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
落地窗以及外飘窗应安装平正牢固
窗边护栏应平正牢固
窗边护栏是否完好无损无划痕
是否翘曲变形
开启关闭顺畅
零配件装配齐全
位置是否准确
窗玻璃应表面平整,油灰饱满,粘贴牢固
窗玻璃是否完好无损、无划痕
纱窗是否安装完毕,且无破损
外窗框四周处理是否粗糙
外窗开启扇是否能关上
把手是否松动
窗子玻璃的每个角是否封好
打开后窗户是否能固定
直角接合部是否严密
窗框表面是否光洁
四角是否呈直角
窗的底部滑道是否平滑
窗台应平滑,不刮手
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外部四周处理是否粗糙
外部窗台有无裂纹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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