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随笔】关于人寿保险的“避债”问题
被咨询到人寿保险的“避债”问题,事实上“避债”在哪个语境下都是不合法的,通常理解的应当是“债务的相对隔离”更为严谨,意思是人寿保险因其特殊的结构和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对于债务人家庭起到资产保全、对抗债务的作用。
在设计时除了要安排合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之外,在指定受益人时需注意身故受益人不可是承担连带责任人,否则有可能无法起到资产保全作用,如考虑选择未成年子女、孙子女等没有财产、债务关联的成年子女或孙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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