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修基金,每个人应该都并不陌生。在购房后都要缴纳相应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才能最终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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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一般情况下,大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应自收到房屋维修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商业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专项维修金足额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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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安由于连续暴雨、暴晒天气,导致一些老旧小区出现瓷砖墙面脱落、空鼓等现象,需要房屋维修资金的情况也比较多。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表示,物业违规使用大修基金,将直接被列入“黑名单”。
据介绍,维修资金的使用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过了保修期,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二是仅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比如电梯、屋面、监控、外墙瓷砖等。
据介绍,西安市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有两种程序:正常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
正常使用程序:须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双2/3业主”表决同意后方可使用。“双2/3业主”即人数、面积均须达到三分之二。
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有六种紧急情形,并规定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无需业主表决,出现紧急状况时,在第一时间排除危险,以保障房屋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不属于应急范围的将终止使用
对现在一些小区出现墙砖掉落或者电梯损坏,因小区部分业主不同意而一直搁浅的问题,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规定,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对应急使用维修资金有异议的,应当在《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确认书》公示期内,向出具《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确认书》的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单位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不属于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范围的,应当终止应急使用。
物业公司违规将直接纳入黑名单
针对一些小区业主反映,个别物业公司伪造业主签名来支取维修资金的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只要在《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及业主书面表决明细表》公示期间,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伪造自己的签名,可直接在公示期内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投诉。一旦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房管部门会将物业公司违规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同时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为保障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房管部门在维修资金使用前,将通过西安市房管局网站、物业区域显著位置以及主要媒体公示维修资金使用事项,增强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第三方审价制度,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进行把关,防止高估冒算工程款问题的发生。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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