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交易房屋存在抵押是否会影响房屋过户?如果卖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解抵押手续,买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购房利益呢?
A: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结合我们的二手房业务,也就是说,存在抵押登记的房屋在解除抵押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如果卖方拒绝配合办理解抵押手续,买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购房利益呢?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选择两种解决途径:
第一种,如果买方坚持“要房”。此时,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在主动清偿卖方债务的前提下要求法院判决过户。但如果买方已经支付大部分首付款,剩余尾款不足以清偿卖方债务的,差额部分仍需要由买方自行垫付以解除抵押,多支付的房款买方当然可以另案起诉,要求卖方承担。但是,诉讼有风险,在该种解决方案下,买方很可能面临回款周期长、执行难的问题。
第二种,如果买方坚持“不要房,追究责任”。此时,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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