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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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签前查封房屋难过户,首付100万打水漂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568人看过

一、事件经过
小张准备今年10月结婚,因结婚预算紧张,小张一直想购买一套便宜的婚房。经多次看房,小张终于发现了一套比周围市场价便宜50多万的房子,与业主老王面谈后得知,因老王和第三人有债务纠纷,该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如果小张想买这个房子就要先拿出100万给法院,解除查封后就能办理过户手续了,剩余款项待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老王就可以。
虽然小张觉得买这类房子可能有一定的风险,但是由于老王房子的价格确实优惠,而且还可以过户当天再给钱,小张考虑再三还是决定购买老王的房子。7月2日,小张和老王通过Z中介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天小张将100万人民币汇入老王账户,老王承诺立马去法院办理解封手续。
签约后小张开始为即将到来的婚礼做准备,直至7月底小张打电话问Z中介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过户时,才得知该房屋又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原来老王因资金周转问题有多笔到期债务未偿还,该交易房屋已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老王刚刚解除上笔查封,房屋立刻就被下家法院查封了,现在老王尚未偿还的债务共计1000万左右,但老王根本无力偿还。事已至此,小张只好将老王告上法庭,要求解约退钱。
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时,老王辩称自己已负债累累无力解除查封,但在签署合同时Z中介和小张都知道这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因此自己并没有欺瞒的故意,应当免除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王擅自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转让给他人,并未取得查封法院及申请查封的权利人的同意而转让,且在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尚未解除查封,其所签署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老王将已收取的100万退还给小张。
但对于小张来说,虽然法院判决老王退还其购房款,但是老王现在早已两手空空,没有钱可以还给小张,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小张不得不等待漫长而不确定的执行程序。时至今日,小张再无其他资金另行购买房屋,未婚妻也因小张没房而离他远去。
三、说法
根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屋是禁止出售的。作为中介机构,如我们在此前提下组织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则该合同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如此,房屋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即使客户能拿回已支付的房款,但因合同无效,法院不会支持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请求,我司及客户均将面临巨额损失。另外,对于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屋如果进行交易,还存在如下风险:
1. 无法办理资金监管
绝大部分被查封的房屋,法院一般都会要求买方将钱直接打给债权人或打到法院账户,才能解除查封。因此,无法办理资金监管,客户资金安全无保障。
2. 查封可能无法解除
虽然法院会表示,收到钱以后就可以解除查封,但法院绝不可能向中介公司或任何一方出具书面保证性文件;一旦钱款打过去之后,如有一方不配合法院办理解除查封的手续,那么查封就将无法解除。而客户已经支付到法院账户里的钱也很难退回。因此,不能相信“钱打到法院肯定万无一失”的说法!
3. 业主债台高筑、信用状况糟糕,履约能力无保障
业主的房屋被查封通常是因为欠有巨额债务,这种情况下,其个人债务状况、信用状况的评级均非常糟糕。即便现有查封解除,仍很有可能因其有其他债务而导致房屋被再次查封(如轮候查封)、占有而导致无法过户。而且,此类单子因个人原因而违约的可能性也远较正常业务单更高!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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