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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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识:法院拍卖的流程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5日|分类:抵押担保 |1373人看过

Q: 法院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
A: 法院拍卖,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查封其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拍卖被查封的财产。那么,法院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以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财产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步:委托拍卖
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且应当载明拍卖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第二步:发出拍卖公告
拍卖的财产为不动产(例如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于拍卖十五日前进行公告。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公众看到拍卖公告后,可以按照公告信息对拍卖标的、拍卖时间、保证金等信息有充分了解,选择是否参与。
第三步:拍卖交易
在这个环节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可知,并非任何人都可进行房屋竞买活动。
二、竞买人确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另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三、拍卖过程中,被拍卖的房屋一般归最高竞价者(价格必须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获得。
第四步: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的,该竞买人获得房屋,拍卖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相应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汇入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拍卖房产过户,人民法院应向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买受人须持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以上为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的基本流程。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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