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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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后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继续履行?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864人看过

Q: 签约后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继续履行?
A: 这是运营伙伴们咨询较多的一个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操作:
第一种方式:出卖人的继承人配合继续履行时,先由所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由其中一个继承人继承,然后由其持继承公证书办理各项手续或者新的产权人配合重新办理各项手续。
第二种方式:买方起诉业主的继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各项手续(买方全款时适用)。
第三种方式:为了预防问题中此种情况的出现,在签约时或者签约后,运营伙伴们可要求业主本人将售房事宜公证委托给他的某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注明委托期限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一旦出现履约过程中业主本人去世的情况,持公证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可以代为办理各种事项(主要适用于高龄产权人)。同时,在操作时,应注意要尽量取得其他子女(继承人)的一致同意,避免纠纷。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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