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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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方送给小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要回来吗?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5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655人看过

2016年11月17日,某多媒体社交平台又被林丹出轨的爆料给刷爆了,继文章出轨、陈赫出轨后,好男人林丹也出轨了?朋友圈又是一片不再相信爱情的呼声了,既然抓不住爱,我们得抓住看的到实用的东西——房产,如果一方出轨,他送给小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要回来吗?

配偶送给小三的房产能要回来吗?

首先来说,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东西没给、房子没过户,还是可以反悔不赠送的。

不过我们这里要说的并不是这种权利转移之前的撤销,而是赠与物已经给付后该怎么办?即房产已经过户了怎么办呢?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来看: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这份赠与合同是无效的,就应当返还。

那么,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送给小三的房产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在现实生活中,另一方被小三迷得不行,小三的招数也越来越高,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索要房产,面对小三的各种招数,正室该怎么办呢?


1、配偶出资以小三名义购房,正室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房产证登记在小三名下,房子是抢不回了,但可以要回购房款。正室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清单、证人等方式确定是配偶出资缴纳首付、税费、还贷,由于上述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正室同意,配偶的单方赠与行为无效,据此要求小三返还购房款。


2、配偶将房产赠与小三,正室该怎么办?

为了讨好小三或方便与小三约会,配偶极其可能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小三,并登记在小三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正室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正室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即正室可以共有人身份要求确认配偶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将房屋抢回。


3、配偶在遗嘱中给小三留有房产,正室该怎么办?

此举违反了公共道德与公序良俗,该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无效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即先分一半给正室,剩下一半则由正室、子女、父母均分;小三继承配偶遗产的行为显然有悖于社会公德,法律不会保护小三的继承行为,所以小三无权依遗嘱继承配偶的遗产。


4、配偶低价将房产售给小三,正室该怎么办?

由于小三受让房产时候不是善意,而且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这种情况下,哪怕房产已经过户到小三名下,正室也可以配偶无权处分,且小三不符合善意取得为由,确认配偶的低价转让行为无效,将房产抢回。

最后,给大家安利一个政策:已婚人士购房需经配偶同意!

在不动产登记征求意见结束近9个月后,国土部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

家庭成员能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了解所有成员名下登记的房产情况,很大程度上保护着配偶的合法权益。

大体是这样,已婚人士购房,如果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则必须太太签字同意,否则办不下产权证。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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