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私人律师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跳开中介买房,违约被没收定金。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8日|分类:抵押担保 |396人看过

案情简介
市民梁女士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经和丈夫商量,觉得私下和业主交易能省下一笔佣金。于是,梁女士直接联系了业主并征求其意见,业主本人也同意了。梁女士交了2万元定金给业主,业主开了一张手写收据并约定了办理过户日期。到了过户那天,梁女士没有筹到全部房款,于是和业主交涉办理银行按揭事宜。业主不同意,并以毁约为由,将定金全部没收。
                    

律师说法
业主是否有权没收买家的定金?首先如果合同约定了是付全款,但买家又想改成按揭买房,那么需要卖家书面同意,否则构成违约。买家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其次,“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标的的20%。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所以业主没收梁女士的定金是有法律依据的。


律师建议
实践中买卖双方有时会因高昂的中介费选择避开中介,自己私下成交,但其中问题、风险也时有发生,选择专业的中介公司进行服务,自然有它的好处。一般来说中介公司的房源多,可以多数据比较房源,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买高价”或“卖亏损”的情况,另外中介公司对交易流程熟悉且十分专业,能够有效保障交易安全,同时能够有效节省时间。因此选择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对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可以得到有效保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